照明行业“救命稻草”落地!广东出台省级EMC新规 公共照明赛道全面爆发!

2026-06-21    中照网报道   作者:胡欣  

  两个月前,中照网刊发了《照明行业“救命稻草”?国管局定调-最重要路径!路灯EMC爆发在即!》的深度观察,精准指出4月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南昌召开的会议上把能源费用托管定义为公共机构节能“最重要的市场化途径”,这标志着公共照明EMC已经由地方试点走向了全国规模化的时代拐点,该判断引起了照明行业业内人士的广泛热议及共鸣。

  仅仅时隔了两个月,广东省就率先交出了全国首份省级落地答卷--由广东省能源局、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和机关事务管理局四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广东省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办法(试行)》已于近日正式发布,并将于今年7月1日开始实施,为期三年。13.png

  这是在年初国管局进行全国部署之后,国内首个以省级四部门联合发文的形式来制定的一个系统性的EMC规范文件,通过这份办法,把国家层面上的“施工图”细化成了可以操作的手册的同时,更是通过“七类情形强制优先”的硬性约束规定,按下了公共照明EMC市场的快进键。中照网结合长期对于国家政策顶层政策的方向性研究以及本次出台的广东新规,以行业的视角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解读,并为行业提供可行的实战路径探索

  一、从全国定调到省级落地:EMC进入制度放量加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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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国管局南昌会议的核心信号,是促使能源费用托管完成了从“鼓励促进”到“最重要市场化路径”的定位升级,并且明确提出了全国统一标准、整域推进以及复制推广的相关要求,并把山东“全域打包、三级联动、专职运作”的模式作为了全国范本。

  广东此次新规的出台,正是对国家部署的一种快速响应和深层次落实。由于广东省是全国经济第一大省,公共机构数量很多、能耗基数也很大,新规前,全国各地对于EMC的实践都是分散式进行的研究,实践中缺乏一个省级统一的整体制度框架和执行标准。这次广东省四部门的联合发文,不仅仅是填补了省级制度的空白,更是使得国内公共照明EMC正式由原来的“地方自发试点”进入到“省级制度化推进”阶段。

  据行业数据统计,仅2026年3月一个月,全国能源费用委托型招标项目环比已大增了96%,其中,广东省已位列全国第一梯队。接下来,随着7月新规开始正式施行,政策限制叠加上原有的存量需求,广东省的公共照明EMC市场将会迎来确定性放量扩容时期,其制度的设计也将成为全国其他省份的重要参考依据,具有极强的行业风向标意义。

  二、新规核心拆解:照明赛道直接受益的三大政策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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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广东新规的覆盖内容非常广泛而且极其细致,其中三个主要的核心内容部分中都有与明行业直接相关的内容,这三个方面也将成为拉动整个市场爆发的主要动力和核心支撑。

  1、七类优先情形:照明改造纳入硬性约束

  新规定中明确了七种情况下“宜优先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这实质上是把EMC模式从原来的“可选项”变成了“优先必选项”,在此次明确的情形中有很多条都直接指向了照明领域:

  硬性指标强制:相关照明设施如达不到强制性国家标准二级以上的,必须要优先采用EMC方式进行改造,这与之前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的要求是完全一致的;

  能耗大户全覆盖:年度能源耗能超过500吨标准煤以上或年度用电量达到200万千瓦时以上的单位和机构,均需要纳入改造的优先范围,在大部分区域县范围内实现全域路灯和规模以上学校及医院的节能更新换代改造;

  更新改造绑定:现有设施设备达到期报废更换期限的,需要同步进行节能改造,防止重复投资,这就直接的将现有的灯具存量更新市场直接转化成为了EMC项目的实际需求;

  预算缺口匹配:预算不足的节能改造项目主要采用EMC方式来进行解决,这也完整契合了“零财政前期投入+节能收益付费”的模式优势。

  对于整个照明行业而言,这就意味着公共照明改造的需求,正式由原来的“零散工程机会”变为了“制度性刚需”,市场的空间也被系统性的打开了。

  2、模式明确:能源费用托管已成为照明更新迭代的最优解决方案

  新规定中明确了三种EMC模式,其中能源费用托管型与道路照明、公共照明等行业相关场景天然地契合且完美适配:公共机构按照约定的基准,能源费用托管给节能服务公司,由节能服务公司进行整体改造管理及运行维护,节省下来的收益归企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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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灯以及公共照明用电计量体系已经非常成熟,节能效果直观可测(现阶段技术一般已可节电45%~65%),运维边界也十分清晰,因此,这也是能源费用托管模式最容易落地并且最易进行评估的应用场景。随着该模式在省级层面得到正式规范后,照明企业长期稳定的运维模型以及全生命周期的服务价值将会进一步得到认可,这也将加速整个行业从“卖产品”到“卖服务”的升级转型过程。

  3、打包托管制度化:全域照明EMC有了政策依据

  新规定专门针对“系统主管部门打包项目”做出相关制度安排,即主管部门统一签订总合同、各个实施单位签订子合同的“总-分”模式--教育局可以把辖区内所有的学校进行整体打包、卫健委也可以把辖区内的所有医院进行打包、区县则可以对全域路灯进行整体打包处理,这在法律上为整域推进扫清了障碍。

  该设计完整承接了国管局推广的“山东模式”的逻辑精髓:统一打包、统一招标、统一运维。对于路灯EMC项目而言,县区级的全域整体打包从此有了明确的省级制度支撑,项目的规模也会从百万级跃升到千万级乃至亿级之上,照明行业的大单时代也将随之而来。

  三、三大确定性红利:照明业迎来结构性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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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新规的出台,并不是简单的政策增量,而是对整个能源市场以及相关的照明行业的商业模式以及市场格局进行的一次系统性重塑,三大结构化的红利也已经逐渐凸显。

  1、市场规模扩容确定

  广东省作为全国经济第一大省,公共机构数量也是非常庞大的,仅学校、医院、党政机关就超过了数万家,再加上全省区县的路灯以及公共照明存量,单就改造存量市场规模就将达到百亿级。在新规强制优先的约束下,原本滞后或延迟的改造需求都将得到集中释放,全域路灯、校园照明、医院照明、政府部门相关公共照明将成为首先爆发的四大重要落地场景。

  根据现有行业数据来看,仅2025年,全国路灯EMC项目招标金额就已超过了七十亿,广东省作为核心落地省份,在新规定出台后,市场规模增长必将远远超过全国平均的增长速度,并且成为全国EMC市场的主要增长点。

  2、商业模式确定性提高

  打包托管的正式制度化以后,“整域EMC”由原来的零星摸索将变为行业内的主流模式。照明企业也将能不只局限于为零散项目提供单个产品,而是可以通过与系统主管单位的合作来获得系统的或者区域性的大单,项目的规模能够得到提升的同时,项目执行的期限也将更长(一般为8到10年),盈利模式更加趋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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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新规定将分布式光伏、储能、充电设施等新能源项目也纳入了进来,“照明改造+光伏+储能+智能管控”的一体化综合能源服务方案,将成为行业头部企业差异化竞争的重要方向,这也为照明行业企业带来第二增长曲线。

  3、行业格局确定性改善

  省级统一规范的出台,意味着项目准入、验收标准以及合同规则都将全面统一起来,过去的低价竞争、标准混乱无序的情况将大大改善。有资金实力、具备整体交付能力、智能化运维能力以及完善的合规能力的头部照明企业,将有机会在这次市场的扩容过程中占据更加有利的位置,行业的集中度也将会加速提高,并且真正形成“合规强者胜出”。

  四、抢滩广东市场:照明企业的实践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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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日新规正式实施之前的窗口期里,是相关企业卡位布局的关键时期。结合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会议实际路径和广东省的新规要求,中照网为行业企业提出如下四条落地建议:

  1、锁定核心部门和关键场景

  关键对接部门:在机关事务管理局、住建、城管、财政这四个传统的部门之外增加教育局、卫健委这两个系统的主管部门,从而对应学校和医院这两大打包项目场景;

  优先切入场景:首要布局全域路灯EMC(由城管/住建牵头)、区县教育局及卫健委下辖的照明打包项目,以及政府集中办公区照明升级改造(示范效应强,容易迅速复制推广)。

  2、制定符合新规要求的标准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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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佛山照明

  一份贴合政策逻辑的提案必须紧扣新规核心要求:

  前置化能效检测报告,明确照明系统的能效等级和能耗基数,直接触碰“是否达标”的硬指标;

  清晰测算节电率、投资回收期、收益模型,匹配能源费用托管的付费逻辑;

  配套单灯控制、智能管理运维平台,明确亮灯率≥98%以及长期维护的服务保障能力;

  优先布局广东本地或者同等规模的城市同类标杆案例从而提升品牌及方案的可信度。

  3、补齐三种核心能力

  合规能力:吃透JS/T 301-2024标准与广东省政府采购相关流程,及时掌握新规下合同的标准模板以及广东省碳排放的计算方法;

  资金能力:提前布局绿色金融、租赁融资、供应链金融工具,对应全域打包项目8-10年的长周期垫资与现金流压力问题;

  运维能力:提前布局本地化运维队伍与智能化管控平台,满足相关项目长期且分散的运维管理需求。

  五、风险提示:四大门槛需重点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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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制度红利以外,照明行业企业也许要清楚地认识到市场的挑战,针对风险提前准备应对措施:

  资金与回款压力:整域项目的投资额很大且周期很长,子项目及合同分布在不同的用能单位中,所以回款管理工作的难度很高,企业必须要有完整的现金流计划;

  综合性服务能力的缺口:单一产品供给的竞争优势不断弱化,企业必须要在能源审计、碳核算和智能运维等方面的能力上进行不断提升,或通过跨界合作的方式来形成整体性的解决方案;

  合同边界风险:企业需要在电价波动、灯具光衰、亮灯率等相关考核标准以及政策变动等方面在合同中做出明确约定,尽量避免后续出现争议;

  跨赛道竞争越发激烈:电力服务商、综合节能公司、智慧城市运营商、通信基建企业纷纷下场,纯产品型企业必须提速转型为能够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型企业才能在市场中保持一定的份额和位置。

  总编按--

  从国管局南昌会议的全国定调,到广东省级新规落,前后还不到两个月,这样的速度和节奏也从另一个侧面表明,全国范围内的公共机构节能托管的市场化路径已经全面铺开并且在不断加速推进。广东作为改革的最前沿和经济第一大省,EMC制度的首先落地,对全国有着很强的示范作用。可以预见的是,在未来一段时间,很快将会有更多的省份密集出台相关的配套政策,公共照明EMC在全国范围内的大规模爆发窗口期已经很快完全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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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照明行业来说,这不只是一次短暂的政策行情,而是对整个行业的商业模式和行业格局的一次深层次的重塑。越快完成由“照明产品供应商”向“城市能源服务合作伙伴”转变的过程,在本轮制度红利中才能够越稳固企业的市场地位。中照网也将持续关注全国各地政策的制定以及执行情况,同时结合相关项目动态,为行业带来一手深度观察。

编辑:严志祥

来源:中照网

作者:胡欣